近日,光伏产业迎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委密集发布的政策性文件支撑。
两部委发文完善
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体系
1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五方面对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予以安排:
一是建立完善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意义重大;二是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需严格界定适用范围,科学编制;三是有效完善政策体系,切实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四是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表示,优先发电是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保障性收购,确保核电、大型水电等清洁能源按基荷满发和安全运行,促进调峰调频等调节性电源稳定运行的有效方式。
在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发电,在消纳不受限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对应的发电量全额安排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按照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安排计划,研究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确保优先发电计划小时数逐年增加到合理水平。
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纳入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体系,将有助于风电、光伏发电降低弃风率、弃光率,进而保障风电、光伏电站投资商的经济利益,提高相关市场主体投建新能源电源的市场积极性。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写入《绿色行动方案》
无独有偶,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绿色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的通知,再次与光伏发电形成正相关。
《绿色行动方案》从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绿色家庭创建行动、绿色学校创建行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绿色商场创建行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共7个方面做出全盘统筹和系统规划,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国家级行动纲领。
《绿色行动方案》不仅直接提及新能源车,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人口100万以上城市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等,还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一节就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做出细致安排,具体如下:
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积极引导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运行评估,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
众所周知,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搭载储能系统的智能微电网,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建筑领域证明成功可行的典范应用。同时,为了推动分布式发展,国家能源局今年启动了最具市场化意思的光伏管理新政,对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采用单独的指标管理,成为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产业深度融合的又一举措。
利好工商业分布式及户用光伏
事实上,为了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加快光伏与建筑产业的融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自2013年以来加大了对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支持了分布式光伏在光伏总装机中的占比逐年提升。
10月2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装机1599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77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26万千瓦。从中可见,分布式光伏装机量已超越集中式电站,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
而在户用光伏领域,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9月、10月户用光伏信息显示,不含10月1日-31日的新增装机数据,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的户用光伏装机量已达427.74万千瓦。若以8月66.28万千瓦、9月92.03万千瓦的新增装机测算,截至10月31日并网截至期限,2019年户用光伏装机量将接近或甚至可能超出500万千瓦水平。
户用光伏大放异彩之时,“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写入中央“钦批”绿色行动七大方案,这对2020年仍将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构成利好叠加,将会进一步带动户用市场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