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官宣《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配发官方解读。相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大体规则未变,主要将项目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核心要点如下:
要点一:平价项目申报信息于2020年4月底前报送能源局,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工建设。对2019年印发的第一批项目名单,如需调整一并报送。
要点二:2020年6月15日(含)前将2020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
要点三: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要点四:户用光伏不参与补贴竞价,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补贴竞价。
要点五:户用光伏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建设规模,即2020年新增规模按照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发布户用光伏信息时的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要点六:推动非技术成本下降。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光伏发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要点七:国家发改委关于户用光伏的电价政策尚未确定,目前还无法明确户用光伏具体建设规模。
要点八:2020年补贴竞价项目的竞价规则和电价修正方案与2019年保持不变。国家能源局根据修正后的申报补贴项目上网电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修正规则为:(1)普通光伏电站和全额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05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0.15元/千瓦时。(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修正后的电价=申报电价-所在省份燃煤标杆电价 0.3元/千瓦时,其中燃煤标杆电价不足0.3元/千瓦时地区的项目,申报电价不进行修正。(3)申报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
要点九:2020年企业申报竞价补贴项目需具备的条件也沿用2019年方法。一是项目必须是2020年新建项目。二是项目所在地符合市场环境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三是项目需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
要点十:关于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将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未完成建设,但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推迟,这些项目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滞后。考虑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为保障相关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竞价项目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我们拟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