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0”目标极大的提振了光伏行业的发展信心,从“十四五”风、光累计装机达到1200gw以上的定调到2021年120gw的“传言”,行业更多的话题开始集中在这一目标能否完成上。
尽管目前市场对于“十四五”期间的光伏年度新增规模给与了60-80gw的较高预期,但在脱离补贴掣肘后的光伏平价面前,仍有两座“大山”——消纳与土地将是影响装机规模的决定性因素。
12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消纳的问题,“十四五”面临消纳和接入两个问题并存。
针对消纳等问题,这需要顶层设计的持续推动,但实际上,与消纳问题同样重要的还有土地。能否有足够并且廉价的土地来满足“十四五”以及“30·60”目标所需要的光伏装机,这是摆在行业面前无法绕过的难点。
租金、税费叠加——光伏用地成本持续攀升
近日,光伏們获悉,浙江某光伏竞价项目的土地租金飙至2500元/亩/年,与领跑者基地项目用地相比,租金翻了十倍。光伏們了解到,目前西部省份的租金大部分在200-300元/亩左右,但中东部的租金价格正在逐步推高,湖北、湖南是今年备案比较火爆的地区,租金约为600元/亩左右。
而更靠东部的省份,例如山东、江苏以及河北等部分地区,土地租金高达700-800元/亩,农光、渔光等复合项目用地的价格基本在1000-1500元/亩左右。而在此前,大型地面光伏电站的土地使用成本基本在500元/亩左右。
也正因如此,今年以来,随着西部消纳情况的改善以及特高压通道的陆续建成,光伏电站的投资热土正在重回西部,但土地资源有限是一个不争的现实。
租金之外,光伏用地最大的“隐患”之一还有已经明确没有优惠且基本逃不开的土地使用税。2019年9月1日新税法实施后,各省份陆续启动了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根据上述法案要求,“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这几年以来,光伏电站项目被催缴土地两税的消息络绎不绝,从普通电站到领跑者基地,均包含其中。那么进入平价之后,地面光伏电站的收益能否能够撑得起土地两税?面对气候目标的大任,分布式光伏尤其是光伏 的多场景应用需要进一步的突破发展。
在此前光伏們主办的第四届分布式光伏嘉年华会议上,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表示,“如果要完成2030‘碳达峰’的目标,未来分布光伏的装机占比需要达到50%左右”。
分布式光伏或担纲“十四五”后期重任
事实上,全面平价后分布式光伏的投资收益率优势正逐步凸显。“地面电站的装机成本始终是呈下降趋势的,技术手段带来的度电成本下降收益未必能确实进入投资商的口袋,加之财务状况及投资成本愈发透明,地面电站很难拿到超额收益”,彭澎强调道。
如其所言,某分布式投资企业也间接表示,个别优质分布式项目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已经超过20%。在此前光伏們的采访中,不少自然人自投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收益率非常可观,大部分范围在10-30%之间。
另一方面,“单靠央企的投资很难完成每年约8000万到一亿千瓦的投资规模”,国家电投战略规划部战略管理处处长李鹏在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年度大会上表示,只有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推动用户侧综合智慧能源商业模式的创新、用户侧自发自用的分布式电源建设、全面放开用户侧的各类交易才能让光伏的规模快速增长起来。
尽管如此,分布式光伏的高风险特征仍然非常明显,正泰新能源总裁陆川在上述年度大会上表示,“面对这么大的目标,工商业分布式肯定会得到更多的关注,但目前仍有较大的障碍。一方面是企业经营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是消纳的局限性”。
针对分布式风险,行业普遍对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寄予厚望。但从2017年国家发改委第一份关于隔墙售电的文件——《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到现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行三年仍未真正落地。不过,据彭澎介绍,“十四五”期间将启动下一轮的电改,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在做具体的研究。
除了国家政策层面之外,李鹏建议道,“要鼓励广泛的人民利用绿色能源,让每一户都主动去安装分布式光伏,成为一个常态,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行业的瓶颈才能被冲开,如果底层的活力不能激发出来的话,破除一个旧的还会有一个新的枷锁”。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一直都存在重生产轻消费的问题,下游的消费者并不关心自身消费的是什么电。只有消费者的意识转变了,能源绿色消费的市场需求起来了,并通过市场机制传导到生产侧,才能带动绿色电力生产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李鹏强调。在这场行业的机遇下,需要行业通力合作,破除更多的发展枷锁,挖掘光伏发电更多的应用价值。